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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有效甄别VOCs治理单位,RTO炉燃烧工程粗制乱造

VOCs废气组分复杂,治理技术多样,适用性差异大,技术选择和系统匹配性要求高。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,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、组分、风量,温度、湿度、压力,以及生产工况等,合理选择治理技术。据介绍,在选择VOCs治理技术时,“好用、不贵、省心”是企业的核心诉求。而当下所暴露出的问题是,企业由于缺乏了解,更多在意 “不贵”这一因素,在五花八门的工艺选择中,忽略了“好用”这一处理工艺应有的本质。与此同时,日前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凹版印刷、涂料油墨等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,公布了11起典型案例警惕“3类VOCs高效治理设施问题”;我们从中不难看出“有企业自身问题,也有第三方治理领域问题”。

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

典型问题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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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有效甄别治理单位,工程粗制乱造





【案例简介】


某环保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UV印刷机2台、双色印刷机1台,金属印刷机2台,生产设备隔间密闭收集,不经浓缩、直接使用RTO蓄热式焚烧治理工艺,3万风量,治理设施投入金额21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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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进行了三次处理前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,其浓度分别为140、71、136mg/m3,处理前废气浓度相对较低,未设置转轮浓缩工序直接通入RTO炉燃烧,废气浓度远未达到适宜RTO直接燃烧的浓度(大约2g/m3)必须依赖大量天然气助燃,能耗成本非常高,每个月的燃气费用超10万元,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运维成本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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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原因


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未充分了解VOCs高效治理基本原理,未有效甄别治理单位第三方治理单位严重诚信缺失、工程粗制乱造、欺瞒欺骗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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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广大排放企业在VOCs治污过程中降低成本别盲目注意“避坑”“避雷”,切勿忽视治污工艺选型、盲目追求过低成本、轻信选择无行业质量技术能力和治理经验、搞虚假宣传和检测的第三方治理公司等,否则将会导致治理工艺设计不合理、工程质量差,排放废气无法稳定达标,评估验收不合格,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,后果是得不偿失。

同时,呼吁广大第三方治理单位以专业和技术优势,切实为排污单位提供专业服务,帮助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;真正做有底线、有担当、有责任心的服务机构。

VOCs高效治理设施

警惕这3类突出问题

下面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VOCs高效治理评估验收凹版印刷、涂料油墨等涉VOCs重点行业中发现的三类突出问题:


1
治理工艺选择不当

VOCs废气经高效治理后,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要求,并确保排放稳定达标与污染物去除效率不低于80%的双重控制要求。部分企业高效治理工艺选择不当,由此带来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,或产生有害物质损坏治理设施,或运行费用过高等问题。

1.选择了活性炭或沸石固定床吸附浓缩等非高效工艺。主要问题表现为活性炭或沸石固定床吸附材料吸附容量较小,吸附效率较低,处理较高浓度有机废气很快吸附饱和,无法及时脱附且脱附不均匀,不能满足废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与污染物去除效率不低于80%的相关要求;

2.瞒报原辅材料种类或用量,导致治理工艺选择不当。部分企业瞒报原辅材料种类和使用量,导致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对VOCs废气产生浓度估算不足,难以去除中高浓度废气。如实际产生中高浓度有机废气,但选择了适用于中低浓度的沸石转轮+RCO(CO)催化燃烧治理工艺(中高浓度适宜采用沸石转轮+RTO(TO)高温焚烧治理工艺),导致废气焚烧热解去除不彻底,治理效果不佳;再如瞒报使用含卤素原辅材料(如二氯甲烷等),废气含氯离子,经焚烧后产生盐酸等强酸物质,造成催化剂中毒和治理设施快速腐蚀。

3.对生产规律和废气产排认识不清,盲目选择工艺。部分企业生产不连续或废气浓度不高,但未经浓缩直接采用RTO焚烧处理,大量依靠天然气助燃,导致能耗过高,运行费用成倍增加,给企业带来巨大压力。


2
治理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参差不齐

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业务不精、工程质量把关不严,甚至欺瞒欺骗、以次充好,未按照吸附法、燃烧法等技术规范化要求设计和施工,高效治理设施治理参差不齐,导致设施治理效果大打折扣,推高企业的运行成本,给企业带来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费用的双重压力。

1.治理设施设计、施工存在问题。治理设施脱附温度或催化燃烧温度过低,无法满足脱附条件或者难以实现热解氧化效果,使用RTO焚烧工艺但达不到有效燃烧温度,造成废气去除不充分,废气排放浓度较高。

2.第三方工程服务单位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。VOCs高效治理设施对设备设施的可靠性、稳定性、安全性要求较高,部分无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欺瞒欺骗企业,恶意低价获得合同,然后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,导致设施工程质量地下,甚至明显安全隐患,造成企业治理成本无效投入、重复投入。

3.施工工程粗糙,细节未完善。如设施密闭性不佳,存在废气泄露问题;再如将注塑吹膜等低浓度废气混入印刷和烘干的高浓度废气,导致治理设施风量过大、设备规模增大,加大治理设施建设费用,也影响整体治理效果。

4.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。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,显示废气经治污设施治理后稳定达标,通过虚假检测蒙混过关。

3
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平台等不规范

未按照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》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T 397-2007)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,采样口未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,或距离弯头、阀门、变径管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。采样平台距地面高度大于2米时,未设置通往平台的固定式的钢制斜梯、Z字梯、旋梯、升降梯(很多采用直梯,导致监测仪器难以达到平台)。


鉴于燃烧型、溶剂回收型VOCs高效治理设施属于中大型环境治理装备,其建设及其日常运行费用投入较大,对设备设施的可靠性、稳定性、安全性要求也较高,建议企业多方比选,择优选择行业污染治理经验丰富、技术成熟、工艺可信、设备可靠、口碑良好的技术服务单位、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建设单位,不宜选用技术方案不成熟、无实际投入使用,或技术路线不明(包括以专利技术为理由搪塞等方式隐瞒技术路线的)、建设运行成本不清晰、费用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方案,或只能提供与本行业治理无关案例的服务商,避免出现无效投入、重复投入,或者运行维护成本不可控而导致无法承受等情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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